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WGZB2012-07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鸿德汽车照明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 已由 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长高发改字[2012]98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鸿德汽车照明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
2.2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普天路317号;
2.3 建设规模:3185.90平方米,轻钢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2.4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2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_7月_17日至_2012 年_7 月 23_日,每日上午_9 :00时至11:00_时,下午13:00_时至 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10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10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当 日内寄送。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8月6日13时30分,提交到超达创业园22#楼220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6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超达创业园22#楼220室公开进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鸿德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197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
联系人: 魏女士
电话: 88608577 传真: 0431-8860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