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中的禁忌
禁忌一、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没有对所采用的钢材和连接材料的质量、性能提出明确的要求;
禁忌二、设计钢结构时,没有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不同的安全等级;
禁忌三、承重结构没有按规定的的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确的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禁忌四、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没有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偶然组合和标准组合;
禁忌五、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没有采用荷载设计值;
禁忌六、设计钢结构时,荷载与结构的重要性系数没有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采用;
禁忌七、对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没有按规定计算;
禁忌八、设计时未对结构或构件的变形规定相应的限值;
禁忌九、钢材,铸钢件的强度设计值未按规定采用;
禁忌十、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未按规定采用;
禁忌十一、梁与柱连接不符合相关规定;
禁忌十二、计算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和挠度时,吊车梁荷载没有按作用在跨间内荷载效应最大的一台起重机确定;
禁忌十三、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及其制动结构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没有考虑由于起重机摆动引起的横向水平力;
禁忌十四、对于一些处于不利条件的结构构件和连接,强度设计值没有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